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

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待遇包括:

1、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(南疆四地州、**每人每年4万元)、中部地区每人每年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。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,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,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,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、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。

2、各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、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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