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差法求加速度公式推导过程
运用公式△X=at²;X₃-X₁=X₄-X₂=Xₘ-Xₘ₋₂;
当时间间隔T相等时,假设测得X₁,X₂,X₃,X₄四段距离,那么加速度
a=((X₄-X₂)+(X₃-X₁))/2×2T²。
加速度的大小等于单位时间内速度的改变量;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变化量ΔV方向始终相同。特别,在直线运动中,如果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相同,速度增加;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相反,速度减小。加速度等于对速度时间的一阶导数,等于位移对时间的二阶导数。
扩展资料
一般情况下,加速度是个瞬时概念,它的常用单位是米/秒²、m/s²等。
在最简单的匀加速直线运动中,加速度的大小等于单位时间内速度的增量。若动点的速度v1经t秒后变成v2,则其加速度可表示为:
动点Q做一般空间运动时,速度矢量的变化和所经时间△t的比,称为△t时间内的平均加速度,记为a平:
当时间间隔△t趋于零时,平均加速度的极限称为瞬时加速度,简称加速度,记为a:。